WS444的本部分规定了医疗机构患者坐卧设施安全的基本要求,以及儿童患者和精神病患者坐卧设施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除村卫生室(所)外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患者坐卧设施的安全管理,村卫生室(所)可参照执行。标准编号:WS 444.2-2014
标准名称:医疗机构患者活动场所及坐卧设施安全要求 第2部分:坐卧设施上述标准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医疗机构患者活动场所及坐卧设施安全要求 第2部分:坐卧设施
英文名称:Safety requirements for patients activity areas and sitting and lying facilities in medical institutions—Part 2:Sitting and lying facilities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4-06-17
实施日期:2014-12-01
发布部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起草人:刘宇、高劲松、耿丽、张静波、许冬梅、赵奇侠、张杏玲、史学、范贞、盛锋、宏玉树、张云林
起草单位:北京卫生法学会、卫生部北京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北京胸科医院、北京回龙观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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