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774《指纹特征规范》分为五个部分,本部分为GA 774的第2部分。
本部分代替GA 425.3-2003《指纹自动识别系统基础技术规范 第3部分:指纹纹型分类及代码》。
本部分自实施之日起GA 425.3-2003即行废止。
GB 774的本部分规定了指纹纹型分类方法与描述。
本部分适用于指纹自动识别系统。
本部分与GA 425.3-2003相比有如下变化:
——增加了箕头、箕口、上箕枝、下箕枝的定义;
——删除了纹型分类代码表,修订了部分内容。标准编号:GA 774.2-2008
标准名称:指纹特征规范 第2部分:指纹纹型分类与描述
英文名称:Fingerprint feature specification—Part 2:Pattern classification and description
标准状态:已废止
发布日期:2008-07-24
实施日期:2008-07-24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归口单位: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刑事信息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79/SC 2)
起草人:王瑛玮、周新民、常柏年、张国臣、白桦、严雪松、严惠勇
起草单位: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江苏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局、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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