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对出口中药材种植、养殖、加工和储存的检疫监督管理的技术规范;规定了出口中药材的产品召回、处置和应急措施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对出口中药材生产加工及出口过程的检疫监督管理。标准编号:SN/T 4167-2015
标准名称:出口中药材检疫监督管理规范
英文名称:Rules for supervising and administering the quarantine for export Chinese medicinal materials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5-02-09
实施日期:2015-09-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归口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人:李应国、孔德英、白露、王勇涛、滕少娜、陈炜、陆丽华、孙涛、邓朝晖、杨文友
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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