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真空连续干燥机的术语和定义、结构型式、产品分类、基本参数及型号编制、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干燥腔真空度不大于4×104Pa、干燥温度为20℃~450℃条件下各种热敏性、易氧化、易燃易爆、溶剂回收待干燥的浆状、膏状、滤饼状、颗粒状、片状物料,以蒸汽、热水或导热油为加热介质的连续真空干燥机,超出本标准范围可参照使用。标准编号:HG/T 4597-2014
标准名称:真空连续干燥机
英文名称:Continuous vacuum dryer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4-05-06
实施日期:2014-10-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归口单位:全国化工机械与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人:孙中心等
起草单位: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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