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气体燃料发电机组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及贮运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0.5~800k W燃烧夭嫩气、煤气、沼气等气体及其与柴油混合燃烧的内燃机驱动交流工频发电机的发电机组(以下简称机组)。标准编号:JB/T 9583.1-1999
标准名称:气体燃料发电机组 通用技术条件
英文名称:General technical conditions for gas fuel generating sets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99-08-06
实施日期:2000-01-01
发布部门:国家机械工业局
归口单位:兰州电源车辆所
起草人:张洪战、刘司全、朱学成等
起草单位:兰州电源车输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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