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7000的本部分规定了使用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以电光源为光源的室内外舞台灯光、电视、电影及摄影场所用灯具(包括聚光和泛光投射)的要求。本部分应与GB 7000.1的有关章条一起使用。标准编号:GB 7000.217-2008
标准名称:灯具 第2-17部分:特殊要求 舞台灯光、电视、电影及摄影场所(室内外)用灯具
英文名称:Luminaires – Part 2-17: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 Luminaires for stage lighting,television,film and photographic studios(outdoor and indoor)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8-12-31
实施日期:2010-02-01
采标情况:IDT IEC 60598-2-17:1984+A2:1990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人:於立成、施晓红、陈超中、刘跃占
起草单位: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上海时代之光照明电器检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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