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灭多威原药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由灭多威原药及生产中产生的杂质组成的灭多威原药,应无外来杂质和添加的改性剂。标准编号:HG 2611-1994
标准名称:灭多威原药
标准状态:已废止
发布日期:1994-04-04
实施日期:1994-10-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
归口单位:化学工业部沈阳化工研究院技术
起草人:赵欣昕、刘国秀、张晓波、吴延风、祝建华、滑培临
起草单位:化学工业部沈阳化工研究院、山东农药研究所、济宁化工实验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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