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基层司法行政机构视觉识别系统、功能区设置及设施设备配置、信息系统建设、文件管理、人员要求、工作规范以及评价与改进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各基层司法行政机构(简称“司法所”)运行管理与工作要求。标准编号:DB31/T 1018-2016
标准名称:基层司法行政机构运行管理与工作规范
英文名称:Operation management and work specification of grass-roots judicial administrative organs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2016-11-11
实施日期:2017-01-01
发布部门: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上海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人:晏绍庆、马娜、韩晶、康俊生、齐为、顾君剑、胡玉清、商忠强、赖咸森、李笑阳
起草单位: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上海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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