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生产过程中,单位产品可比电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内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生产企业单位产品可比电耗的计算、考核及电耗控制。标准编号:DB33/ 972-2015
标准名称:太阳能晶体硅单位产品可比电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英文名称:The quota & calculation method of eletricity consumption per comparable unit production for monocrystalline silicon polycrystalline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2015-06-23
实施日期:2015-10-01
发布部门: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浙江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人:余建闻、张巍、杨淑明、王建强
起草单位:浙江省节能协会、浙江贝斯特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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