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即食海参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新鲜海参、盐渍海参为原料,经预处理、水发(或不水发)、入味(或不入味)、包装、杀菌等工艺加工而成的即食海参(不包括不采用终端杀菌工艺的海参产品)。标准编号:DB21/ 2392-2014
标准名称: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即食海参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4-12-29
实施日期:2015-06-29
发布部门:辽宁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起草人:刘德文、王旭太、侯红漫、董秀萍、龙峰、赵浩吉、孟琳、张公亮、朱蓓薇
起草单位:辽宁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大连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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