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术语和定义、选址及厂区环境、厂房和车间、设施与设备、卫生管理、用水和洗涤剂、消毒剂的要求、生产过程的卫生安全控制、检验、管理机构和人员。
本标准适用于辽宁省行政区域内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标准编号:DB21/ 2393-2014
标准名称: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规范
标准状态:已废止
发布日期:2014-12-29
实施日期:2015-06-29
发布部门:辽宁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起草人:戚积宏、刘郁、刘显辉、李岚涛、王子尧、赵雪、贾国东、陈晓光、邹忆慈
起草单位:沈阳市卫生监督所、辽宁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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