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煤制合成天然气的适用范围、技术要求、检验规则、试验方法、输送、标志、储运及使用。
本标准适用于以煤为原料制取的合成天然气,包括以焦炉煤气、兰炭尾气、炼钢高炉煤气等经过甲烷化工序处理后制取的合成天然气。通常采用管道输送或压力容器储运。
标准编号:GB/T 33445-2016
标准名称:煤制合成天然气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2016-12-30
实施日期:2017-07-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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